西藏自治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期公布了7起典型违法案例,其中5起涉及药店及药品零售环节。这些案例反映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、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、使用过期药品等问题。
案例中,拉萨市某医药零售公司因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且无法提供进货凭证,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;日喀则市某医药连锁分公司同样因非法渠道购药被处罚;昂仁县某药房因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记录不符被警告;江达县某医药平价超市因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销售处方药被罚款。
阿里地区某零售连锁药店因在营业场所饲养宠物且未进行区域隔离,存在药品污染隐患,被警告。此外,医疗机构环节也出现问题,林周县某卫生院因混放过期药品被处罚,拉孜县某诊所因无法提供药品供货资质被罚款。
这些案例表明,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仍需加强,药品采购渠道的合规性、执业药师在岗情况、药品存储环境等方面存在监管漏洞,相关企业应重视质量管理,避免类似违规行为。
